日本留學簽證手續(xù)程序(從報名起到取得留學簽證,總共約需4-5個月時間) 日本學校的新學期是4月,一般要在半年前申請。 但是,日本語學校或少部份的大學部、 大學院有4月及10月入學者。又,日本語學校 也有1月及7月入學者。大致都要在半年前提出入學申請,詳細報名期間須參照各校 招生簡章。 日本法務省外國人入國管理局受理簽證,大都以入學月份半年前截止收件(截止收件日因地區(qū)而不同),因此,要注意不要錯過申請期間。日本語學校、專門學校、 大學日本語科的申請期間請參考各學校網站。 提出申請文件的注意事項
1. 使用外語書寫的文件必須一起附上日文翻譯,并寫上翻譯者的姓名以及聯(lián)絡地址(所屬單位、 電話號碼等)
2. 申請人的文件中,入學申請書/履歷書一定由 申請人親筆書寫。費用負擔人的文件也要由費用負擔人親筆書寫,不可代筆。學校名稱等要寫全名。寫錯時,不可使用修正液,最好另重寫一張或在寫錯的地方劃二條橫線後,蓋上自己的印章,印章用正式的印章。
3. 各文件之間不能互相矛盾,例如,履歷書上寫的畢業(yè)日期和畢業(yè)證書的日期,留學理由的內容和履歷書的內容不可有矛盾。
4. 為準備完備文件,一般須要一些時間,因此,應提盡早提出申請,以免延誤報名期間。
5. 所有的文件自發(fā)行日或申請日起3個月內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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