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秀清,女,河北人,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南開大學法學系讀本科,1987年7月至1993年8月在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學院民法教研室任教,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攻讀民事訴訟法學業(yè)碩士學位,畢業(yè)后留本校法律系民事訴訟法教研室任教,同年9月開始成為本校民事訴訟法學專業(yè)博士研究生,1999年6月取得博士學位 ,現(xiàn)為中國政法大學民事訴訟法研究所副所長,主講民事訴訟法和仲裁法。
獲得的各種獎勵如下:
1、2005年6月,《民事再審制度的理論闡釋》一文獲得全國第六屆中青年訴訟法學優(yōu)秀科研成果論文類三等獎;
2、在2002—2003年度中榮獲中國政法大學優(yōu)秀教學獎;
3、《完善民事證據(jù)制度是我國民事審判制度改革的關(guān)鍵》(二人合寫)一文獲得2000年全國司法改革優(yōu)秀論文獎;
4、參與撰寫的《仲裁法理論與適用》一書獲得司法部2000年度優(yōu)秀科研成果三等獎;
5、《民事舉證規(guī)則的若干思考》獲得2001年校慶論文三等獎;
6、1999年被評為北京市愛國立功標兵;
7、1999年獲得中國政法大學憲梓教學獎三等獎;
8、1998年12月獲得北京市第二屆青年教師基本功比賽二等獎。此外,還獲得過中國政法大學第一屆青年教師基本功比賽二等獎等獎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