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減少青少年犯罪,加強青少年們對法律常識的了解,教育部、司法部、全國普法辦日前聯合印發(fā)《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》,《大綱》針對義務教育和高中教育階段的法治教育都做了規(guī)定,具體相關規(guī)定如下,以供大家查看了解。
《大綱》提出,在義務教育階段,要使學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、重要法治理念與原則,初步了解個人成長和參與社會生活必需的基本法律常識;在高中教育階段,要使學生初步具備參與法治實踐、正確維護自身權利的能力;在高等教育階段,學生應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識,基本具備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自身權利、參與社會公共事務、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。
在貫徹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過程中,還需要留意這些問題:
要重視,莫要只說不做。事實上,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是歷年來我國普法教育的重點,相關文件下發(fā)過多次。但到了執(zhí)行層面,不少學校仍強化應試教育,只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,充其量偶爾抓一抓道德教育,對法治教育則是“說起來重要,做起來次要,忙起來不要”,致使青少年法治教育陷入“剃頭挑子一頭熱”的尷尬。此番執(zhí)行《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》就要花大力氣扭轉這種風氣,對學校法治教育情況予以動態(tài)監(jiān)控,還應將法治教育情況納入學校工作、校長工作考核,甚至有必要“一票否決”。
要靈活,莫要死板教學。學校這個主陣地,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法治教育之后,還應極盡所能追求法治教育的成效。不少中小學開展的法治教育往往局限于張貼宣傳標語、舉辦專題講座,甚至讓學生死記硬背法律條文、概念,這些法治教育方式刻板、方法單一,幾乎流于形式,難有良好效果。要順利完成《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》的任務,尋找與青少年成長特點相適應的教育方式至關重要。如組織模擬游戲、模擬法庭對“案例”予以剖析,播放法治教育影視片,大手牽小手開展法律咨詢活動,等等。
老師要以身作則,莫要言行不一。對于家庭教育有一種說法——最好的教育是身教,以身作則就是最好的教育。不管是老師還是家長,對孩子進行法治教育同樣需要注意,在言傳之后更要充分發(fā)揮身教的示范作用。老師們在課堂上對學生言之諄諄,要如何如何遵守法律,課后更要給學生做遵守法律的榜樣,如不侵犯他人隱私、遵守交通法規(guī)、不體罰學生,等等。如果只是 “語言的巨人,行動的矮子”,不僅讓師德難存,更是在毀壞自己的教育成果。知行不一,如何培育學生的法治觀念、樹立學生的法治信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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