變化一:會考科目嚴格按照中考要求全市統(tǒng)一命題、統(tǒng)一組織考試、統(tǒng)一閱卷、統(tǒng)一發(fā)布成績。地理、生物、理化生(物理、化學、生物)實驗操作為畢業(yè)會考科目。地理、生物學科在初二年級進行,實行閉卷考試,由市教育局統(tǒng)一命題、制卷,統(tǒng)一組織考試,統(tǒng)一組織閱卷,考試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(xiàn)。初二地理、生物具體考試時間分別為6月19日上午 8:00 —9:00 和10:00—11:00.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體方案實施,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在初三年級的5月份進行,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在初二年級的6月份進行。會考科目成績均合格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,凡有會考科目成績不合格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讀的,市教育局一律不予辦理普通高中學籍。變化二、高中學校招收運動員的流程有微調,具體為:1.運動員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,各有關初中學校于5月15日前向招生學校推薦;2.招生學校組織對有升學需求的運動員進行體育專業(yè)測試并于5月25日前將具體意見報當?shù)亟逃郑?.各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局對照特招運動員要求,對各招生學校擬招學生基本信息進行初審,并在當?shù)亟逃W(wǎng)公示一周后于6月5日前將擬招收運動員匯總表、揚州市招收優(yōu)秀運動員申報表(一式三份)、輔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揚州市教育局體衛(wèi)藝教育處。4.揚州市教育局將在中考成績公布前,將擬審批的具備特招運動員資格名單書面通知各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局、市直各有關招生學校,同時在揚州教育網(wǎng)予以公示,未列入公布名單以及列入公布名單但中考成績達不到揚府辦發(fā)111號文件中規(guī)定分數(shù)(優(yōu)秀運動員須達到中考總分60%及以上,擁有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資質的學生須達到中考總分50%及以上)的學生,各高中學校一律不得辦理特招錄取手續(xù),凡擅自錄取的,將嚴肅追究招生學校及校長的違紀責任。變化三、建立招生懲戒制度。為嚴明招生紀律,規(guī)范招生秩序,相關民辦學校凡跨省轄市招生未經(jīng)過生源地市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并辦理錄取手續(xù)致使所招收學生不能按期辦理高中學籍的,將取消該民辦學校下一年度高一招生計劃。凡違規(guī)招生引起的矛盾和問題,一律由招生學校和相關教育主管部門自行負責解決。